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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银监罚〔201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后用于办理质押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后流入证券账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9-21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小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