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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质罚字[2017]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反条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15
    决定机关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