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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昆综执罚字【2021】第2ZH22021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擅自在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上开门、开窗、进行立面装修、或者悬挂店招店牌,影响城市景观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2
    决定机关 苏州昆山市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