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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甘州工商质监罚字〔2018〕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二、依法没收不合格的“荣利达”牌RVV2*2.5mm2电线电缆485米和“美浩鑫”牌RVVB2*2.5mm2电线电缆485米;三、依法处以产品货值金额1200元一倍的罚款1200元;四、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4
    决定机关 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甘州分局
    法定代表人 狄法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