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宜春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国良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85219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龙新民初字第781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4)袁法执受托字第0001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6-26
    发布日期 2016-09-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福建省龙岩液压集团有限公司货款870346.65元,并支付该款从2013年7月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本案案件受理费12600元,减半收取为6300元,由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