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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执法行罚字[2018]第066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义乌市团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无证采矿案
    行政处罚内容 义乌市团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无证采矿2018年10月5日,当事人义乌市团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对义乌市佛堂镇团力村下隔溪地块西南侧开凿山体并外运石头,于2018年10月27日被我局查获,查获时该处已分两批(2018年10月18日6车,2018年10月27日2车),共运出8车(每车约18方)石头,总售价为2400元。查获后,当事人已立即停止石头的外运。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00元整;2、罚款人民币12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4
    决定机关 市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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