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衡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股东股权及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王忠义、贺文华对该行信贷管理不到位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湖南衡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万元;对王忠义、贺文华处以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31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衡阳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邬小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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