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税稽罚[2019]84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金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1、绍兴金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12月取得营业收入769378.69元、2018年1月至6月取得营业收入1600053.42元,合计2369432.11元。至检查日止未申报纳税。2、绍兴金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消费者开具与消费者实际消费情况不符(发票开具内容为咨询费,实际消费为培训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4份,合计金额382196.12元。至检查日止,上述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公司已收回作废(其中11份收回后保管不善遗失,已登报“遗失声明作废”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处罚决定:对补缴税款拟处百分之八十罚款75679.64元,对虚开发票行为和丢失发票行为拟处罚款5044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3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