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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仑市监处〔2018〕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拾万圆整(¥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30
    决定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才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