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邵卫公罚(2019)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南平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中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4 |
决定机关 | 邵武市卫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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