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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湛霞市监工农处字〔2020〕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实,当事人于2013年04月23日登记成立,但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我局于2020年4月20日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但2020年4月28日我局通过系统检索发现当事人仍未报送年度报告,当事人自成立以来一直正常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9
    决定机关 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