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湛霞市监工农处字〔2020〕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实,当事人于2013年04月23日登记成立,但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我局于2020年4月20日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但2020年4月28日我局通过系统检索发现当事人仍未报送年度报告,当事人自成立以来一直正常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8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9 |
决定机关 | 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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