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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秀综执字B--0083027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南宁市宝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运输散体物质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处行政处罚罚款0.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0
    决定机关 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李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