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高新综执字B-0012136 |
违法行为类型 | 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实行密闭运输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在丰威海德路口金科博翠未来项目入口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实行密闭运输,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一)2021年6月14日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取证照片;(二)我大队于2021年6月23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3 |
决定机关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李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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