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韶武城决字(2021)第0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擅自扩大面积挖掘城市道路。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建议立案处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擅自扩大面积挖掘城市道路。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2 |
决定机关 | 韶关市武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曾庆堂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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