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工商处字〔2018〕第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1、处以货值金额2710元百分之五十罚款1355元;2、没收违法所得77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125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25 |
| 决定机关 |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徐流文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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