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金文广旅罚字〔202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03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2021年金华市第一期网络市场集中排查提供的案件线索,当事人运营的喵播直播平台涉嫌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表演,涉嫌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九)项:“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的规定。2021年3月3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本局认为:你单位作为一家多年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应当知道不得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规定要求,喵播直播平台中2名女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进行了挑逗性低俗表演,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九)项:“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的规定。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予以处罚。2021年3月16日,本局拟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177.5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处罚。2021年3月18日,依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上述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至2021年3月26日,你单位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综上所述,本局责令你单位停止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决定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177.5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9
    决定机关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