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税稽一罚[2019]89 |
违法行为类型 | 金华就约我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一)、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行为2016年-2018年金华就约我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格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浙江天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软件许可、技术服务合同,支付软件服务费共计金额603298113.95元,其中:2016年176890566.36元;2017年209377358.91元;2018年217030188.68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技术合同印花税180989.50元,其中:2016年53067.20元;2017年62813.20元;2018年65109.10元。(二)、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行为1、2016年3月7号、5月28号、6月68号等5份凭证在“销售费用”科目列支差旅费、福利费等合计金额270793元,经查证为本单位员工的健身费、旅游费,未并计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44288.24元。2、2017年1月29号凭证在“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列支福利费、其他费用合计金额179647元,经查证为本单位员工的旅游费,未并计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47533.67元。3、2018年4月9号、6月22号、32号等5份凭证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列支福利费、其他费用合计金额256200元,经查证为本单位员工的旅游费,未并计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4062.51元。以上2016年-2018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115884.42元。(三)、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行为1、2016年公司计提员工工资,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合计金额1267291.70元,公司不能实际发放员工工资,属多列支出行为,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0660497.27元,调减本次检查应补缴的印花税53067.20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1874721.77元,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968680.44元,企业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665124.32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03556.12元。2、2017年公司计提员工工资,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合计金额1655769.9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0 |
决定机关 | 金华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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