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京工商丰处字〔2016〕第9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抽查检验工作中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备份样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4-19 |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
| 法定代表人 | 赵海燕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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