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陕K神木环罚【2020】1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污水处理工艺中使用COD去除剂,构成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2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4 |
决定机关 |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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