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和县)市监(广)处〔202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06 |
决定机关 |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星文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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