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海综执罚字〔 2017 〕第6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海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违法占用绿地一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被处罚单位因敷设中压天然气管线的需要,未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于2017年11月6日,在海宁市黄湾镇育才路与镇西路交叉口东南角的绿地内利用履带车进行顶管作业,并在该处绿地内堆放施工工具和管道,造成绿化损坏,共占用绿化面积30平方米。现已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14 |
决定机关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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