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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执法罚字[2020]第48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11日15时,徐州普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黄山大道北侧农科院2019-51地块B区工地未按规定的路线输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壹万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9
    决定机关 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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