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宁 市监 处 〔 2021 〕 5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118万元和null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廖文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