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穗天交运罚〔2020〕TH20200819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50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8
    决定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