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许示范地税 简罚(2017)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税收管理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7.1--2017.7.31印花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资金帐薄印花税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18 |
决定机关 | 许昌市地方税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地税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