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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州交道罚字〔2021〕第003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8
    决定机关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