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通州交道罚〔2021〕字第003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条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4
    决定机关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