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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城管罚直五字 [2021]0802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未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9
    决定机关 南昌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左建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