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诸市监处字〔2019〕9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建议处罚如下: 罚款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2
    决定机关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