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诸市监处字〔2019〕98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并建议处罚如下: 罚款3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2 |
决定机关 |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