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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市水罚字〔2018〕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大保项目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福星隧道出口处西洱河段排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拆除(限30天之内自行封堵排污口,并拆除相关排污设施);2、处二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1
    决定机关 大理市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