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嘉南(消)行罚决字〔2019〕01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万科思自控信息(中国)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嘉兴市群贤路130号的万科思自控信息(中国)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仅一人在岗且未持证上岗,属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万科思自控信息(中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缴纳罚款(收款人户名: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结算户,收款人账号:1204066129000097605)。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嘉兴市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9月24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4 |
决定机关 | 南湖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