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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吴市监处〔2020〕1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认证认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6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5元;罚没款共计6004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31
    决定机关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郁义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