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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缙市监处字〔2019〕011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2.罚款10000元;上述款项合计103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9
    决定机关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柳福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