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秦)安监罚当【2018】4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1、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项目未申报;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未检测;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工人未作职业健康体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13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秦淮区安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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