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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秦)安监罚当【2018】4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项目未申报;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未检测;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工人未作职业健康体检。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13
    决定机关 南京市秦淮区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