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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并杏税二局罚﹝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行政处罚内容 处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7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杏花岭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