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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池贵自然资规罚行决字﹝2022﹞06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300平方米(6.45亩)集体土地;2、没收非法占用林地建设的2435平方米建筑物;3、对非法占用的1865平方米(2.80亩)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即罚款18650元;对非法占用的2435平方米(3.65亩)林地,按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罚款36525元。共计罚款551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0
    决定机关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