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盐市住建罚字〔202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行政处罚内容 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4
    决定机关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