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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市监拱罚处字〔2019〕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惠相随100%菠萝汁”6盒(净含量:1L;生产日期2018年9月1日);2.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9
    决定机关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何明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