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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黔东南永嘉民爆联合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春燕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39659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台民初字第224号
    案号 (2017)黔2630执恢3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台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9-21
    发布日期 2017-12-0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黔东南永嘉民爆联合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罗树鹏工程款人民币622845.9元及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