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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市督局市管监九罚处字〔2019〕0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化妆品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408元;2、罚款722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2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费海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