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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市督局市管委九罚处字〔2019〕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建议如下: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00元。对当事人在广告中涉及的专利产品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建议如下: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4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费海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