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汉市工商局处字〔2017〕第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1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9
    决定机关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尤明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