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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工商凤处字[2017]第201号—第5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8
    决定机关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东莞市捷新建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