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辰一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彩琴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642687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82民初4951号 |
案号 | (2017)苏0282执304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7-04 |
发布日期 | 2017-09-30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杨彩琴确认结欠谢洁借款本金129万元及该款自2017年5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杨彩琴于2017年6月17日前归还1万元,于2017年9月17日前归还5万元,于2017年12月17日前归还66万元,余款于2018年2月28日前还清。利随本清,还款优先冲抵利息。 二、若杨彩琴由任意一期逾期未付,则谢洁有权就未付部分申请全额强制执行。谢洁有权申请拍卖、变卖杨彩琴所有的坐落于宜兴市今日星城花园17号203室房屋,并在62万元范围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杨彩琴按照上述还款计划归还款项,则谢洁同意在最后一期还款中扣除4.5万元。 三、蒋燕敏、蒋朵、辰一公司对杨彩琴所付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9072.5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杨彩琴、蒋燕敏、蒋朵、辰一公司承担。该款已由谢洁垫付,杨彩琴、蒋燕敏、蒋朵、辰一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前直接支付给谢洁。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