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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2)宁民初字第00604号判决书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被告给付原告142.822987 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宁晋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