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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三市监处字[2020]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没有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0
    决定机关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万晓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