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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港龙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0666****476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6民初5246号
    案号 (2021)苏0506执481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12-1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州港龙置业有限公司确认支付原告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29610元,该款被告于2021年8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如果被告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则被告另应支付以欠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6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且原告有权就全部未履行款项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账户(户名: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账号:31698400200716990)。二、上述钱款履行完毕后,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收取为人民币281元,由被告苏州港龙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8月15日前一并支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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