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兰建稽罚决〔2017〕第C049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1.基坑局部未采取支护措施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对毗邻城市天然气管网无有效安全警示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11 |
| 决定机关 |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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