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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坊综执行处字〔2020〕FH-3-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罚款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6
    决定机关 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