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市环罚字[2019]124号(柯)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德欧化工制造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环罚字[2019]124号(柯)浙江德欧化工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6X法定代表人:沈水定地址:马鞍镇新二村浙江德欧化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环境违法一案,经我局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3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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